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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2章 借机,借势


“祭酒大人都如此说了,我当然没什么意见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关宁直接应道。

        目的已经达到,再继续纠缠下去反而是落了下乘。

        舒张有度,才是最合适的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他也只是借题发挥,若祭酒不露面,恐怕他的威胁不会有任何用处。

        国子监是求学之所,现今因朝廷党争而使得有人破坏秩序,他相信祭酒也不愿看下去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是借题,也是借势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是把握时机!

        至少诸解是被干倒了,虽然不公布考核过程,算是给他留了体面,但他被贬为助教,是不争的事实。

        从六学之首的掌学博士沦为助教,这个打击不可谓不大!

        甄济开从助教贬为事中,也是一落千丈,声名尽失……

        这场考核他已经是最大的赢家,但还不够,他赢的还不够彻底!

        因为还有一门明法未考,这是最后一门,但在关宁看来,应该不会简单……

        “接下来将考核明法,依照事先所定规矩,此项考核,将由本掌院单独考核,请各位暂离,过会可知结果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时座席上一个年近六旬的老人开口,他的头发黑白相间,身材偏瘦,穿着的掌学袍也显的宽大。

        让人注意的是他的面部,没有任何细微表情板正严肃,整体让人有种一丝不苟的感觉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就是律学的掌院博士,同时还是朝廷刑部左侍郎张政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是六学掌院中,唯一身有二职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们该走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卢照龄起身深深的看了关宁一眼。

        其他人也相继起身离开,走出学舍,在外面等候。

        诸解面色阴沉,目光怨毒,连番重大打击,让这位曾经的掌学博士,已经失去涵养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没想到关宁竟然能走到现在,距离通过,也只差一门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一定通不过。

        设置考核时,为了邀请这位律学掌学博士付出了不少,当时张政便提出了一个要求,那就是他单独考核,他人不能旁观。

        诸解没有任何犹豫的答应了,只要张政来就行。

        张政的为人整个朝廷的人都知道,是最铁面无私的人,而且他的考核还不是常规的考核,他不相信关宁能够通过。

        一定不能!

        他都沦落到这种地步,若是关宁再通过考核……那他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很快几人都走了出去,坐席方也只剩下了张政。

        右面的屏风后也没有动静,也不知走了没有。

        关宁正襟危坐,恢复了正式考核中的样子,该有的态度还是要有的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已通七门,而今也只剩下明法最后一门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张政开口道:“这场考核由本掌学亲考,考核方式也有不同,你且听着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关宁点了点头,没有说话。

        接下来,张政说了一个案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在一个叫做安黄县的地方,有一个叫张陵江的老百姓,和妻子吴氏一起骂自己的母亲黄氏,并恶毒的叫她去死,黄氏非常悲愤,就上吊死了,并且刚好遇到了大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张政问道:“如你是安黄县令,此案由你审判量刑定罪,你该如何?”

        关宁神色微凝。

        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张政说他的考核跟其他几门不太一样,因为这是最具体的案例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还是比较特殊的案例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像他说的这个案子,其中包含到母亲,儿子,儿媳妇,涉及到家庭伦理道德。

        量刑定罪,不是你想怎样就怎样,要依据律法,所以必须要对律法内容有所了解,这就是综合考核了,而且还是在遇到有大赦的情况下,这跟原本律法又有区别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个考核很有难度。

        关宁有些庆幸,他是看过律法的。

        穿越而来,必须要对这个世界这个时代有所了解,因而关宁便看了相关不少书籍。

        律法也在其中。

        为什么要看律法?

        很简单,你不了解律法,万一犯了事,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,岂不是很冤?

        思绪闪过,关宁开口道:“大康律法规定,凡儿子杀死或打伤父母者,应该杀头,辱骂父母的根据情节严重性可处于坐监或死刑,妻子谋杀丈夫的父母,也行应处以死刑,律法同时还规定,如果碰上大赦,就可以免去原刑而重新量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首先关宁说出了本案涉及到的相关律法,这是基础。

        张政点了点头。

        这就说明,这位关世子并非法盲,他是懂法的,并且还能具体说出条目,这一点很难得。

        接下来,就是依据刑法,量刑定罪,真的难点才是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在这个案件中,并没有具体涉及到哪条相关律法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定立律法时,自然不可能面面俱到,不同情况有不同应用。

        张陵江随妻子辱骂自己母亲,母亲因此而自杀,他的这种罪刑要比打伤父母来的重,如果按杀人的律条处理,感觉是稍重了一些,如果用伤人或骂人的律条来处理又稍轻了些。

        而律法中,又只有殴打父母即使碰到大赦仍然应该杀头的律条,却没有毒骂父母使之死去又碰上大赦的律条,这是一段法律空白。

        类似于你没杀伯仁,伯仁却因你而死,并且这死的还是你母亲。

        思绪闪过。

        关宁开口道:“首先明确一点,殴打辱骂父母者,无论是法律还是人情都不能原谅,辱骂母亲使其自杀,更是不能宽容,律法虽没有相关条例,但他已经严重违背礼法,哪怕是遇到大赦,依旧应当杀头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至于其妻子吴氏她是嫁夫随夫,并且那位母亲怨恨的也是他的儿子,她非主谋,只是从犯,应当判以监禁罪刑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接下来是第二个案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在关宁言罢之后,张政并未评判,而是接着道:“某书院有一群学子,皆未弱冠成年,其中有一学子石磊,仗其家势在书院中称王称霸,围拢身边之人,长时间对书院一位学子田昊欺凌,并且其手段恶劣,在其身上留满疤痕,几乎极尽羞辱,这种情况持续三年之久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田昊出身贫寒,其父多次寻访书院得到答复,只是孩子间打闹并没有什么,罚那石磊抄经留读,之后不了了之,去找官府可大康律法有明确规定,未及弱冠,从轻发落,理当保护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张政问道:“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,有何想法,该如何处置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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